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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院关于“新型光学地震仪科研条件建设”及“结构安全监测智能装备研发平台”项目专用设备二次询价函
2020-05-06 08:43:00  来源: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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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受邀单位:
因深圳市科创委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光学地震仪科研条件建设”及“结构安全监测智能装备研发平台”项目需要,我院欲采购相关仪器设备。现将仪器配置采购事项函告如下:

一、供应商报价要求
1. 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需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 售后服务期限:一年。
3.  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经营证件齐全,具有良好资信状态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  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报关等相关检验报告。
5. 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内容包括询价响应书、开标一览表、货物说明表、规格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表人(被授权代表须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的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的相关资料、检验报告,本询价文件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文件格式不限,投标人可自拟),询价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注意事项
1. 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05月11日。
2. 采购设备名称、数量及功能技术参数指标要求见附件采购一览表。
3. 报价单位应以采购包为单位报价,不可以拆包,可报一个或多个采购包。
4. 报价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盖公章,扫描PDF文件发送至我院联系人电子邮箱。

采购设备一览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18312411351    邮箱:fyq@szadpr.cn 
 
 

深圳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院
    2020年5月6日